一、压力容器常用标准、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含第1号修改单)
GB/T 150.1~150.4-2024 压力容器
GB/T 151-2014 热交换器
GB/T 713.1~7-2023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GB/T 8163-201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9948-2013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GB/T 6479-2013 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GB/T 5310-2023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12459-2017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
HG/T 20592~20635-200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HG/T 21514~21535-2014 钢制人孔和手孔
HG/T 21594~21604-2014 衬不锈钢人孔和手孔
HG/T 21639-2005 塔顶吊柱
HG/T 21574-2018 化工设备吊耳设计选用规范
HG/T 20660-2017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NB/T10558-202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GB/T4732.1~6-2024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NB/T11025-2022 补强圈
NB/T 47065.1-2018 鞍式支座
NB/T 47065.2-2018 腿式支座
NB/T 47065.3-2018 耳式支座
NB/T 47065.4-2018 支承式支座
NB/T 47002.1~4-2019 压力容器用复合板
NB/T 47013-2012/2015/202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4-2023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 47015-2023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 47016-2023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NB/T 47018.1~8-2017/2022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NB/T47019.1~9-2021 锅炉、热交换器用管订货技术条件
NB/T 47008-2017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 47010-2017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NB/T47020~47027-2012 压力容器法兰、垫片、紧固件
NB/T 47041-2014 塔式容器
NB/T 47042-2014 卧式容器
二、压力容器定义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的定义,是指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
1、根据制造单位许可级别划分
(1)A1级:大型高压容器(是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m的高压容器)
(2)A2级:其它高压容器
(3)A3级:球罐
(4)A4级:非金属压力容器
(5)D级:中、低压容器
(6)A6级:超高压容器
2、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按压力等级划分
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划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
(1)低压(代号L),0.1MPa≤p< 1.6MPa;
(2)中压(代号M),1.6MPa≤p< 10.0MPa;
(3)高压(代号H),10.0MPa≤p< 100.0MPa;
(4)超高压(代号U),p≥100.0MPa。
3、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按用途划分
压力容器按照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划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具体划分如下: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
器,例如各种反应器、反应釜、聚合釜、合成塔、变换炉、煤气发生炉等;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例如
各种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等;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
化分离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洗涤器、吸收塔、铜洗
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或者盛装气体、
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当按照工艺过
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
4、根据危险程度,《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划分为Ⅰ、Ⅱ、Ⅲ类。
(1)介质分组
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
a第一组介质,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b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分类见图A-1

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分类见图A-2

(2)特殊情况的分类
a坐标点位于图A-1或者图A-2的分类线.上时,按照较高的类别划分;
b简单压力容器统一划分为第Ⅰ类压力容器。
(3)多腔压力容器分类
多腔压力容器(如热交换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压力容器等)应当分别对各压力腔进行分类,划分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以各压力腔的最高类别作为该多腔压力容器的类别并且按照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但是应当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
(4)同腔多种介质压力容器分类
一个压力腔内有多种介质时,按照组别高的介质分类。
(5)介质含量极小的压力容器分类
当某一危害性物质在介质中含量极小时,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按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确定的介质组别分类。
四、固定式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总则中的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固定式压力容器按照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五、行业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docx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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